银川市贺兰山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存砂石料,未采取有效防治抑尘措施案(银环气罚字[2018]070号)
2018-09-06 17:22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银环气罚字[2018]070号 |
案件名称 |
银川市贺兰山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存砂石料,未采取有效防治抑尘措施案 |
处罚类别 |
罚款 |
处罚事由 |
我局于2018年6月13日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,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:该单位位于西夏区贺兰山套门沟,主要从事砂石料生产、加工、销售,建设一条石料生产线,厂区南侧堆放约1万吨存料,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,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。 |
处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(二)项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
银川市贺兰山莲花山建材有限公司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640100MA75WXAQ58 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
谢永峰 |
处罚结果 |
罚款捌万元整 |
处罚生效期 |
2018/9/6 |
处罚机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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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状态 |
正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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